中國刑法修正案新草案提出收買被拐兒童一律被追刑責
2015年6月25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中國日報》報導,去年中國警方解救了13000多名被拐兒童。中國社會重男輕女的傳統思想和獨生子女政策都為拐賣兒童"市場"帶來需求。
中國刑法中對於拐賣婦女兒童情節極其嚴重的有上至死刑的規定。
現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初審稿將對上述行為的處罰修改為"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一審時,范徐麗泰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曾提出,如果收買被拐賣兒童可以免除處罰,這樣做"達不到威懾阻嚇作用"。
因此,二審稿中刪除了收買被拐賣兒童的"免責"條款,規定"對收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解救的,可從輕處罰"。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目前正在對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
拐賣嬰幼兒在中國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今年截止到目前中國警方已經打掉了幾個專門拐賣嬰幼兒的犯罪團伙,打擊了一系列販賣親生子女的地下"生育工廠"。
《中國日報》報導稱,2010年至2014年,中國警方抓獲了13000多名涉嫌人口交易的犯罪人員。
其中一半參與人口交易的罪犯獲刑5年以上,甚至死刑。
最近一段時間中國網路社群網站上掀起一場有關修改刑法中對拐賣兒童規定的討論。民間甚至有極端情緒呼籲所有拐賣兒童的人販子都應該被判死刑,收買兒童的一律判無期。這類呼籲雖然不會被立法機構采納,但也顯示出民間對養育兒童不安全環境的恐懼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