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毆打事件:七警提堂否認控罪
2015年12月8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去年10月中旬,香港媒體公佈警方在驅散佔中示威者時,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影片 。此後,涉事的7名香港警察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其中一名警員被加控一項普通罪,指他當天在警署內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7名警員周二(12月8日)下午在區域法院應訊,他們在庭上由代理律師表示不會認罪。法官將案件押後到明年6月1日正式開審,預計審訊20天,期間7名警員繼續獲准保釋。控方律政司將會傳召42名證人,包括38名警員、2名市民、1名專家及1名醫生。控方同時呈上10多條從網上下載當天不同媒體拍攝的影片作為呈堂證供,包括由無線新聞拍攝的影片。
不過,法官在庭上質疑控方只從網上下載片段,曾否證明片段真確,沒有受到干擾。代表律政司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表示,片段屬於開放資訊,比較過不同媒體拍攝的片段,內容類同,可以互相支持真確性。他又指,曾經聯絡無線電視查詢當天負責拍攝片段的攝影師是誰,但無法取得資料。
法官質疑檢控人員為何不發出傳票,要求有關攝影師出庭作供。又強調,案件受到公眾高度關注,影片是案中非常重要的證據,控方應該想到在審訊時會面對多大的挑戰,認為有必要由專家鑑證真偽,不希望因為處理證據疏忽而達不到公義,影響聆訊公正性。
辯方的律師代表就表明,會堅持質疑影片的真確性,直到得到專家的鑑定。案件會在明年3月作審前復核,法官希望到時候控方可以處理好有關爭議。至於事件中另一主角曾健超,被控涉嫌襲警及阻差辦公的案件,會在周三(12月9日)進行審前復核,預計需時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