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斯魯爾
德國憲法法院周二(8月21日)裁定,若飛機因罷工遭到取消,旅客無權要求金錢賠償。日前兩名旅客因飛行員罷工導致班機取消而狀告德國漢莎航空公司。2010年2月及3月,原定由邁阿密飛往德國的漢莎航空班機因為飛行員罷工而停飛,該公司只承擔食宿費用,拒絕彌補金錢損失。卡爾斯魯爾憲法法院法官周二表示,飛行員罷工與火山噴發和降雪對航空公司而言都屬於「不可抗力事件」,航空公司無須做出金錢賠償。此外,因機場人員罷工造成的停飛也符合上述範圍。根據一般規定,航空公司若因為技術故障等自身過失取消航班,必須賠償乘客600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