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勝訴畢馬威, 「達娃怨」繼續延續
2008年12月15日畢馬威與娃哈哈之間的侵權案源於2007年法國達能集團與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的一起商標糾紛案。之後同年11月,法國達能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和美屬薩摩亞起訴娃哈哈旗下「非合資公司」的外方股東——這其中包括在當地註册的一家名為恆楓食品的貿易公司。公司持有的娃哈哈「非合資公司」股份實際上與達能沒有任何直接業務關係。
儘管如此,達能還是向當地法院提出起訴,結果當地方法院裁決,凍結恆楓食品公司的全部財產,並決定由達能指派的畢馬威會計事務所為恆楓貿易公司的財產接管人。
不滿起訴結果
讓娃哈哈決定繼續起訴的原因是,該公司對英屬維爾京群島最高法院的裁決提出了質疑,他們認為恆楓公司財產取證不應交由達能指派的畢馬威會計事務所來進行。實際上對娃哈哈來說,畢馬威僅僅是一家會計公司,負責暫時的財產監管,在法律上不具有向娃哈哈在中國的60家「非合資公司」發送任何接管信函的權力。同時,畢馬威還將這些信函寄往中國的30家工商管理機構、10家會計所及13家銀行。
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的第261條,畢馬威侵犯了中國的司法主權。條款中規定:「在中國領域內,任何外國機關和個人都無權在中國調查、取證。司法管轄權由中國的司法機關專門行使,其餘被視為對中國司法主權的侵犯。」
「仇恨」繼續升級
判決書認為,由法國達能指派的會計事務所畢馬威沒有履行中國司法規定。娃哈哈公司的新聞通報中稱:中國媒體認為,這起訴訟雖然在畢馬威與娃哈哈之間展開,但實際上是達能與娃哈哈之間舊怨的延續。
負責此案的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律師楊永軍先生對中國媒體的反應表示認同,他說:「顯然達能成為了畢馬威與娃哈哈訴訟案的導火索。被達能公司授權的畢馬威與該公司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中國媒體把它當成是兩家企業舊怨的延續也是能夠理解的。」
楊永軍還表示,「達能沒有與宿遷娃哈哈企業簽署過任何形式的合同。儘管如此,達能還是為了該公司利益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和美屬薩摩亞對娃哈哈的「非合資公司」(包括宿遷娃哈哈在內)進行起訴。」
娃哈哈公司希望被授權的畢馬威會計所能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該事務所與達能沒有任何關聯,能對恆楓食品貿易公司進行公正的財產調查。
而畢馬威事務所對江蘇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也表示出不滿。據中國官方媒體報導,「畢馬威事務所表示,『他們向娃哈哈發送的信函中並不包括任何要求強制執行託管令或要求接管三家宿遷娃哈哈公司財產的內容,所以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的行為並未違反相關中國法律,更不構成對三家宿遷娃哈哈公司任何權利的侵犯,也未對三家宿遷娃哈哈公司造成任何經濟上的實際損失。』」
在法國達能與中國娃哈哈間從去年4月開始的糾紛案中,達能對娃哈哈在全球共提出過30起訴訟,其中有12起案例以失敗告終。明年一月初,達能與娃哈哈還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國際仲裁法庭舉行的聽證會上等待最後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