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院尚未裁決"歐元拯救計劃"是否違憲
2012年7月1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審理的加急上訴涉及的核心問題就是,德國聯邦總統是否應該在歐洲穩定機制(ESM)和歐洲財政公約兩項文件上簽字,准許其生效。這樁訴訟審理前和審理期間的氣氛都十分緊張。在此之前布魯塞爾方面和柏林政府圈內都有人對位於卡爾斯魯爾的憲法法院提出警告,最好不要對拯救歐元債務危機的這兩項法案判定違憲。
艱難地權衡利弊
在加急上訴的審理過程中,法官們需要權衡,究竟是臨時凍結這兩項拯救機制,但最終裁決拯救機制符合德國憲法,還是先批准簽署歐洲穩定機制和財政公約,但最終裁定這兩項機制都違背德國憲法呢?如果是前者,這期間必然會造成金融市場的混亂;後者面臨的困境將是國際法條約一旦簽署就不能逆轉。
聯邦憲法法院首席法官弗斯庫勒(Andreas Voßkuhle)坦承,做出這樣一種預測性的決定是相當困難的。
核心的問題就是一個字-"錢"
說來說去,核心問題其實只是一個字-"錢"。17個簽字國將為歐洲穩定機制ESM提供總額為7000億歐元的資金。歐洲穩定機制將替代先前的歐洲金融穩定基金(EFSF),長期向陷入債務危機的國家提供幫助。
6月底召開的歐盟峰會決定,銀行今後也可以直接從歐洲穩定機制獲得資金救助。另外財政公約一方面要求歐元國家平衡各自的財政收支,另一方面也要求各國為債務剎車明確寫入憲法。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將是監管部門。只有執行財政公約的國家才有權向歐洲穩定機制伸手要錢。
德國聯邦財政部長朔伊布勒親自前往卡爾斯魯厄,向聯邦憲法法院呼籲通過歐洲穩定機制和財政公約。他說,同歐洲金融穩定基金相比,歐洲穩定機制更為有效;這同時也意味著,德國參與救助的力度也會比先前少一些。他強調,拖延通過簽署兩項救助機制會在歐元區內造成巨大的不安情緒,並會讓人們喪失對歐元的信心。他警告說,如果人們對解決歐債危機的決心產生懷疑,那麼危機只會隨之加深,這其中就包括對個別國家可能退出歐元區的猜想。
關乎的還有民主
聯邦憲法法院需要考慮的因素不單純來自於財政金融,同時還有對民主這一基本問題的考量。歐元區創立的一個支柱便是"互不相救"原則,也就是說沒有哪個國家有義務為債務國家提供擔保。而歐洲穩定機制恰恰將廢除這一"互不相救"原則。
財政公約賦予歐盟權限,今後將可以大規模地對成員國國家財政施加影響。這些內容會大大弱化各國議會在制定國家預算方面的權利,主權國家也可能因此無法再自由支配各自的國家預算。
末世論
上訴的代表性人物德國前司法部長道布勒-格美林(Herta Däubler-Gmelin)表示,這樁訴訟涉及到德國所有選民的權利。另外還有法學人士警告說,簽署這些後果令人存疑的條約可能會造成不可逆轉的後果;而為了防止憲法法院裁定拯救機制違憲而拋出"末世論"的說法缺少依據,根本站不住腳。
歐洲穩定機制原本應該從今年7月1日開始正式生效,財政公約的生效期從2013年年初開始。但目前二者的生效期都被向後推遲。7月底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先從臨時法律保護的角度做出裁決。在口頭辯論的過程中重要爭論的一個問題就是,憲法法院是否需要更長的時間處理這樁加急上訴。
大法官們將如何裁決?
距離憲法法院做出最終的判決還需要花費幾個月的時間。如果判決結果是歐洲穩定機制和財政公約違背德國憲法,那麼這將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現在還不得而知。不管怎麼說,德國負擔歐洲穩定機制中近三分之一的資金。這其中有大約220億歐元直接輸入到長期拯救傘中,1680億作為擔保金。涉及如此巨大的款項,屆時將很可能需要進行全民公決,對《基本法》作出相應修訂,從而使得歐洲穩定機制以及歐洲財政公約能夠有效執行。
聯邦憲法法院首席法官弗斯庫勒承認,對憲法法院來說這一裁決很難做出。他說,判決必須根據基本法中的規定做出。"讓法律條文在現實中生效,這是憲法法院的職責,即便某一項裁決可能對政治來說並不合適。"
作者:Daphne Grathwohl 編譯:洪沙
責編: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