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精簡外援計劃
2007年8月29日廣告
她給瑞典『新聞日報』(Dagens Nyheter)寫的一篇文章說,「我們要是真想讓所投資金物有所值的話,就不能把錢盡量散發到許多國家,這樣面廣量少,沒有實效。」 瑞典是一個傳統的社會民主國家,和其它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北歐國家以及荷蘭一樣,屬於聯合國在八十年代公佈的世界上第一批實現工業化的國家,並且這些國家生產值中的至少百分之零點七要用於對外援助。
調整後不再受瑞典援助的國家包括中國、越南、秘魯、智利、古巴、南非、納米比亞、安哥拉、俄羅斯、白俄羅斯、印度、緬甸及泰國。這位保守派的女部長宣佈,新的援助計劃將側重非洲、亞洲及拉丁美洲的12個國家進行「長期合作」。另外一類是同樣來自這些地區及中東的12個國家,那裡正爆發著或是剛經歷過衝突和暴亂。
屬於第三類受援國的是位於巴爾干及前蘇聯地區的9個東歐國家,他們列入了瑞典新調整的援助計劃中,希望以此促進歐洲的一體化進程。這些國家中也包括土耳其。卡爾松針對新劃分的三大類援助國表示說,「我們想要幫助的是那些民主化,同時也注重人權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