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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婚三版本无共识 送待周五表决

William Yang
2019年5月14日

台湾立法院周二针对三个版本的同性婚姻专法法案展开党团协商,然而,代表国民党参与协商的立委赖士葆在逐条讨论才进行到第一条时,便表示他要保留该党提出草案中的每一个条文,然后起身离开会场。此举恐使本日协商以无共识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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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y Pride Parade in Taiwan
眼看离台湾宪法法庭规定的同婚立法期限仅剩1周,台湾立法院于周二针对三个专法草案进行逐条协商,但协商过程因国民党立委坚持保留该党法案的所有条文而无实质进展。图像来源: Reuters/T. Siu

(德国之声中文网) 台湾的同性婚姻立法进入倒数关头,立法院也在周二 (5月14日) 正式针对三个专法草案作党团协商。 目前通过二读的三个法案分别是行政院所提出的《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施行法草案》、国民党立委赖士葆代表下一代幸福联盟提出的《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以及民进党立委林岱桦提出的《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暨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

原本立法院希望周二能完成逐条协商,然而,协商才刚开始,代表国民党提出《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草案的立委赖士葆便表明无法接受其他版本的内容,坚持保留他提的草案中每一个条文之后,就起身离开会场。 在国民党立委沈智能与吴志扬表示必须尊重赖士葆的意见后,民进党籍的立法院长苏嘉全表示,因可预见本日党团协商恐无结果,提议将3个草案留到周五 (5月17日) 透过院会表决处理。 尽管如此,剩余的立法委员仍决定完成逐条协商。

在议场外,台湾总统蔡英文也公开表态支持行政院所提出的版本,强调该草案为将各方意见都纳入的“最大公约数”版本,希望各界能支持且包容不同意见。 蔡英文对媒体表示,同婚议题在台湾社会中仍有一定程度的分歧性,但她鼓励各界展现台湾是一个成熟、有能力处理分歧议题的公民社会。

三个版本的主要争议

目前台面上的三个同婚专法草案主要的争议点是婚姻名称之争。 行政院版写明是“同性婚姻”关系,两个由基督教团体提出的版本则分别用“家属”和“结合”取代“婚姻”,遭质疑是否违背大法官“婚姻平等保护”的旨意,有违宪之虞。 另外,行政院版比照《民法》使用18岁作为结婚年龄门坎,另两个版本则是20岁。

Taiwan Teipeh - Regenbogenflagge vor dem Parlament
目前台面上的三个同婚专法草案主要的争议点是婚姻名称之争。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D. Chang

而有关亲权行使的权利,行政院版只容许当事人收养另一方的亲生子女,准用《民法》继亲收养规定。 另外两个版本则都不允许收养。 三个版本中,又属林岱桦的版本最具争议性。 除了强调“同性结合”,还允许3等亲,例如当事人的伯叔姑姨和侄(甥)儿女,诉请关系不成立,外界俗称“防伪条款”,防止双方当事人假结婚。 除了3等亲,检察官、社会福利主管机关,也都可以诉请确认关系不成立。

此外,三个版本的专法都对台湾人与境外同性伴侣的婚姻没有明确规范,但时代力量的立法院党团已于今日的逐条协商中,提出透过修正草案来确保境外庭性伴侣的权益。

同运团体声援行政院版草案

此外,不少同志运动团体周二一早便集结在立法院旁的青岛东路,呼吁各界支持行政院所提出的草案。 婚姻平权大平台总召吕欣洁表示,行政院提的《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施行法草案》已是同志团体所能接受的最后底线,强调: “我们现在以守护院版为目标,不接受有其他任何可能性。 ”

她也批评行政院的草案已尊重公投结果,采取《民法》婚姻章以外的立法形式来推动同性婚姻,然而反同婚团体仍坚持提出数个不同版本的草案。 对此吕欣洁表示: “目前政院版已经符合公投结果,当初反同团体说不要民法要专法,我们不懂这些放羊的小孩要什么? ”

Taiwan Teipeh - Regenbogenflagge vor dem Parlament
台湾的同志运动团体周二表示,行政院提的《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施行法草案》已是同志团体所能接受的最后底线。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D. Chang

台湾同志咨询热线的副秘书长彭智镠则表示,反同团体发起的公投以及后续提出的专法版本,都是一再地对同志造成伤害,同志们都了解公投是民主的程序,但希望立法委员们今天可以支持政院版作为一个符合公投结果也符合释宪意旨的版本。 而女权团体《妇女新知》的资深研究员曾昭媛则说,赖士葆及林岱桦提出的草案都是区别同志权益的法案,不符合2017年大法官释宪的意旨。 她说: “立法委员不要忘记自己的宪法义务,尽速通过合宪的政院版。 ”

2017年针对同婚议题提请释宪的祁家威告诉德国之声,不论本周立法院的协商与表决结果如何,台湾的同志伴侣在下周五 (5月24日) 都确定能到户政事务所办理同性伴侣登记,因为立法院最后三读的法案必须确保同志能享有这个权利。

然而,他也坦言行政院的草案要通过三读并不容易,因为反同团体动员了许多人力与物资,所以这可能迫使立法院通过比较不利于同志伴侣的版本。 但祁家威说: “过去同性恋在台湾是一种病,所以同志在台湾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 现在虽然已去病化,但如果同志要成立家庭的话,还是需要透过社会实践与观察才能达到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