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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出台,C& A趁机减价

2002年1月4日

欧元面世,顾客们正抱怨商家借机抬价。大型服装连锁公司 C& A却称,为方便顾客,凡用电子信用卡付帐者得20%的优惠。如此打折却遭到了州法庭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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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广告一出,用卡付款的顾客多了20%图像来源: AP

大型服装连锁公司 C& A在新年到来,欢庆欧元问世之际,不失时机在报纸上大作广告。截至1月5号,所有不用现金,而用信用卡电子付款的顾客可以享受20%的优惠价。据公司一位发言人称,这一做法是为了避免转用欧元时柜台前排起长队,这样也保证了找换散钱不至于一下子空囊。果然,周三生意兴旺,用卡付款的顾客从原来的不到30%,一下上升超过了50%。

减价行动遭到禁止

周四,杜塞尔多夫州法庭发出“暂时命令”,即紧急下令,暂时禁止 C& A的减价行动,法令立即生效。理由是该举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

法庭强调,这一减价行动是不允许的。商家向顾客传送的信息是,借欧元问世之际,进行一个特别的促销活动,在特定的时间段里大幅降价。降价促销正在欧元转换之时,也无法改变其违反竞争的性质。

C& A全面打折

C& A作出的反应是不服州法庭作出的决定,将提出异议。同时,实行全面20%的打折, 原本只是向用卡付款的顾客提供的减价优惠,现在也适用于现金付款。C& A表示将走法律渠道来抗议州法庭的决定。企业估计,自取消打折优惠法以来,他们有望获胜。

欧元面世并非理由趁机减价

正当竞争保护协会认为 C& A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促销行为,一般的促销活动只允许是换季大减价,或者是商家庆祝周年的时候进行。

该组织的负责人说,尽管欧元问世不同寻常,但是在法律意义上也并非适宜的理由而趁机减价。竞争法不但关注消费者的利益,还要考虑到商家之间的竞争。其他的商家老老实实地守法,而他们的竞争对象却不守规,大肆招揽顾客,这些规矩的店家就会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