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节假日加班费制度
2012年2月25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在中国,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相当高。根据劳动法,雇主必须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甚至可以要求三倍的薪资,或是另行补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税,而加班工资不在此列。目前国税总局决定,加班工资也必须依法征税。
中国劳动法是以德国劳动法为参考借鉴。那么,在德国的节假日加班工资又是如何计算的呢?德国商会的劳动法专家卡贝格斯勒(Daniela Karbe-Geßler)表示,德国法规对于节假日、周日和晚班工作的规定较中国更为严格。
卡贝格斯勒在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时说:"德国的劳动法中明文规定,禁止员工在周日、假日以及夜晚工作。当然某些行业不受此限。"
不受上述规范限制的行业包括医生、警察、护士、金属工业和货运业,但这并不代表雇主必须支付额外加班费。在德国有所谓的"劳资自治",由代表受雇者的工会和雇主联合会自行商议工资和津贴。雇主是否需要支付节假日、周日和晚班加班费并非由立法者决定。卡贝格斯勒表示,大部分行业都支付加班工资,"依据所得税法规定,周日、节假日和晚班的加班工资可以不征收个税。"
不过,根据德国劳动法,加班工资不超过基本工资的四分之一才符合免税资格。除了基本工资需缴所得税外,一旦加班工资超过基本工资的四分之一,也必须依法征税。自1940年起,德国便立法免除节假日、周日和晚班加班工资的个税。当时的纳粹政府希望借此刺激武器的生产量。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后依然保留这个法规。卡贝格斯勒解释,基于社会福利政治的因素,节假日和晚班加班工资仍旧可以免税。
不可否认,夜晚、周末和节假日的工作会对个人生活和健康带来负面的影响。卡贝格斯勒进一步解释,"作为以上负面影响的补偿,才有了免税的条例。除此之外,这也让员工有动力在这些时段工作。"
而自2004年开始,员工的基本时薪必须不超过50欧元,节假日、周日和晚班加班工资才能免税。造成这项改变的原因是由于高收入群体不需缴加班工资的个税所引起的争议。举例而言,足球明星的收入约为数百万,但他们时常在星期日参加球赛或练习,如果按照旧规定,他们的部分工资是不需要纳税的。
作者:Christoph Ricking 编译:张筠青
责编: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