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爆炸案被告人冀中星被判六年监禁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15日https://p.dw.com/p/19zUe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广告 今年7月20日在北京首都机场引爆爆炸物的冀中星被判处六年监禁。这名33岁的男子身患残疾,需依靠轮椅行动。法院判决称,冀中星故意在公共场合实施爆炸,其行为构成爆炸罪。据中国媒体报道称,老家山东菏泽的冀中星曾在广东东莞打工,期间与当地治安机构发生争执,冀中星坚称自己被治安队员追打,身受重伤并导致完全性瘫痪。7月20日案发当时,此前上访多时的冀中星在机场内拿出随身携带爆炸物以示抗议,几分钟后将其引爆。法庭表示,冀中星爆炸案中除被告本人左手受伤之外,还造成现场一名警察受到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