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是考大学,积什么分?”积分落户遭质疑
2016年8月12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年轻人、中年人可以来,老了就不让来,这都不像话,简单说,就是欺负人",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孝正显然不是积分落户政策的粉丝。
积分落户,顾名思义,就是指通过设置一套指标体系,对外来人员落户本地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即可申请落户。这是对中国户籍制度进行改革。
引争议的积分落户政策
在征求意见稿发布8个月后,北京市政府周五(8月12日)正式出台积分落户政策。来京人员想要在北京落户,需要同时满足"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和"无刑事犯罪记录"这四个条件。然后通过9项具体指标进行积分。
这9项具体指标又分为2项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和7项导向指标(教育背景指标、纳税指标、年龄指标等)。在教育背景中,专科毕业生可积10.5分,博士毕业生可积37分;在年龄指标中,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加20分。
对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申请人年龄从之前的"不得超过45周岁"变更为"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此外,正式版文件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减分项"有所减少。
"不能欺负人"
尽管正式文件对积分落户的门槛有所降低,但仍然被质疑条件苛刻。有网民表示,虽然放宽了年龄限制,"但是多项条件都在卡人,……真是每天都要抱着两百分的战斗精神,不然将会被狠狠甩在最后"。
社会学家周孝正也认同这种看法。他对德国之声表示,积分落户本来就是错误的。"又不是考大学,积什么分?里面还有博士加分,还有年龄段,强调学历、年龄,这都是歧视。……打工妹、打工仔在北京干了这么多年活,为什么欺负人?"
"本来中国国内的城乡户口就是不对的,我们叫它种族内隔离",他说。"1954年第一部宪法90条第二款写得明明白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迁徙、居住的自由与权利,然而到了1958年毛泽东主席一号令,用一套户籍办法把宪法的第90条第二款给废了,这非常恶劣,一个人一句话就把宪法给废了,搞了一个户口管理条例。"
他说,新出台的版本放宽条件、放宽年龄是好事,但是还不够--"人家在北京打工几十年,退休了为什么不许来?……不过毕竟比之前有所进步,慢慢在往好了去,但远远不够。"
影响劳动力资源配置?
一些媒体在报道积分落户政策时,称这是"'北漂族'期待已久的政策"。有网民也表示,"起码从以前的暗指标,走向公开透明化了"。
"财新网"的一篇文章将北京与上海的居住证制度、打分落户制度进行了对比,称北京"结构与上海相同,办理门槛高于上海,而惠及人群有限"。文章评价居住证政策"不失为次优策略"。
与此同时文章称,户籍以及相关社保缴纳年限规定,"已开始阻碍劳动力的跨省自由流动,日益侵蚀全国统一的市场格局,势必影响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
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人民大学教授周孝正也表示,应该恢复1954年宪法第90条第二款,允许公民自由迁徙、居住,同时提到"国民待遇原则"--"只要是中国公民,你的权利是一样的,不能说这个省就不能去那个省"。
除了强调应该一视同仁外,他也考虑到了积重难返的现状。他说,"自1958年以来几十年了,不可能一下放开,……有个过程、有个控制是对的。但方向必须是朝着开放发展"。
针对很多人担心北京人满为患、超负荷的问题,周孝正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可以排队,也可以抓阄。一个来北京18年、一个20年,20年的先落户;年头差不多的,可以抓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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