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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能管什么?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3年6月17日

本周一(6月16日),阿根廷检察官奥坎波正式就任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标志着国际刑事法院的组成已经完备,可以全面开始运作。那么,国际刑事法院的权限有哪些?鉴于美国的反对,它是否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德国之声记者就此采访了国际刑事法院主席基尔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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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大楼与会标

大楼入口的旋转门仍包着一层塑料薄膜,审讯厅也依然没有完工。显而易见,这所由海牙电讯大楼车库改建的国际刑事法院办公楼还处于临时状态下。不过,从6月16日起,这里开始正式办公。国际刑事法院主席菲力普.基尔希说:“法院现在开始运作,但是,只有得到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承认,它才能完全发挥功效。”

不久前,立陶宛也在“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上签了字。这样,世界上已有90个国家承认了国际刑事法院。但是,美国,中国,俄罗斯和以色列等国仍然拒绝接受国际刑事法院。上周五,鉴于华盛顿的压力,联合国安理会同意将美国籍维和士兵的国际刑事法院豁免权延长一年。华盛顿方面甚至还和20多个国家签署了所谓的不引渡美国公民条约。在基尔希看来,这些条约意义并不大,他说:

“国际刑事法院不是政治性法院。“规约”中明确规定,发生冲突时,当事国双方只要有一方批准,就可以提起诉讼,要么是被告所来自的国家,要么是罪刑发生地所在的国家。“

“规约”中还明确规定了国际刑事法院负责处理的各种罪刑,即战争罪,反人道罪,种族屠杀罪。不过,恐怖主义行为没有在规约中提及,因为很难对其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基尔希表示,这并非意味着,恐怖分子不会被送上国际刑事法院。他说:

“对于受某国政府或某一组织之命,策划并袭击平民的重大罪刑,国际刑事法院可以予以追究。因为不管怎样定义恐怖主义,在我看来,这样的罪刑属于反人道罪。”

在这里,基尔希暗指9.11恐怖袭击事件。虽然对纽约世贸大楼的恐怖袭击发生在国际刑事法院正式成立之前,不在法院追究效期之内,但是,今后的类似事件完全可能诉诸国际刑事法院。来自加拿大的基尔希法官想以此表明,美国其实也能够从国际刑事法院中获益。基尔希认为,华盛顿迟早会承认国际刑事法院:

“美国现在是反对国际刑事法院。但是,我认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时间。5年或10年后,政治局势将发生变化,而国际刑事法院会依然存在。”

换句话说,问题所在并非美国本身,而是布什和他的政府。

目前,人们非常关注国际刑事法院首先将处理哪桩案件。首席检察官奥坎波的办公桌上已经放着200多份立案申请。而国际刑事法院真正将着手处理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毕竟,只有成员国法院不予处理或不能处理的案件,国际刑事法院才会出面。司法界人士认为,国际刑事法院可能将受理刚果,塞拉利昂和哥伦比亚发生的涉及战争罪,反人道罪或种族屠杀罪的刑事案件。据估计,最早要到明年春,国际刑事法院才会开始第一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