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往哪里统一卖淫业?
2006年9月21日欧洲各国对待卖淫的态度各不相同。东欧的国家,比如乌克兰、阿尔巴尼亚,是严格禁止色情买卖的,出卖身体的卖淫者将被逮捕并判刑。与之相反,瑞典自几年前推行了一项完全不同的政策:只有嫖客会受到处罚。法国,比利时,英国和其它一些国家,几十年前就废除了所有管理卖淫的法律。妓女都转入了地下作业,但拉皮条是被禁止的。从很早以前开始,德国、荷兰、瑞士以及西班牙和希腊的部分地区,色情买卖是合法的。男女两性的卖淫者都被称为“性工作者”。
总之:整个欧洲大陆在对待卖淫的问题上极为不统一。而这一点严重影响了欧洲各国在打击强迫卖淫和人口买卖方面的合作。负责欧洲理事会听证工作的海尔珀林说:“我想,这个报告最应解决的一点就是,欧洲理事国的46个成员国能够对性工作者们形成一个统一的意见,统一的立法和统一的容忍。”
在对待性工作者的“容忍”上,马尔卡.马尔科维奇表示强烈的反对。马尔卡长期致力于消除卖淫的运动,是国际非政府机构“反对买卖妇女联合”的欧洲地区负责人。近二十年来,“反对买卖妇女联合”一直在与买卖妇女和卖淫活动作斗争,并且在世界范围内拥有网络机构。作为专家,马尔卡一直在对此进行呼吁,却是徒劳的。她指责问,为何不邀请法国政府代表。
马尔科维奇女士说:“法国负责女性平等地位的部长在2000年联合国会议上把卖淫称为对女性的暴力。而这种暴力不仅仅指某些嫖客对他们所施加的身体上的暴力,同时也是指在失去自我和兴趣下发生性关系。尽管妇女也会由此得到报酬。现在,社会要 思考的是,这是否只是个人问题,该由卖淫者自己来解决。人们是否能够允许这样一个建立在深层两性不平等上的性关系发生。”
当然,欧盟理事会的男女平等机会委员会也在竭力追求一个目标,就是帮助那些自愿选择卖淫行业的性服务者们在社会上赢得更多的平等机会。委员会也请来了一些专家,比如英国的克里斯。近十年来她都在网上从事卖淫活动,并且呼吁欧洲所谓的性服务者们应该享有同其他行业雇员一样的权利。
她说:“我并不期待,人们对性服务业以及性工作者们能够通过立法给予更多的认可。这不可能一下实现。但是有很多东西已经改变了。很早以前,当有人提出妇女应该享有选举权时,在当时看来简直是不可能的。同性恋也是,现在社会上对它的看法却比以前开放了很多。现在,妇女出去工作、独立是很正常的。同样,社会对卖淫的接受程度也要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一位来自荷兰的卖淫者对其国家的自由政策大为称赞。因为她可以作为个体经营者从事她的“性工作”。但是,苏菲.杰克勒却称,大部分的妓女并不是这样看的。这位法律工作者负责比利时的一家非政府机构- Le Nid 网络。这个网络在日常生活中给妓女提供帮助,包括帮助她们告别红灯区,假如她们有此愿望。
杰克勒说:“当荷兰卖淫业受到法律允许和管理后,突然许多的荷兰卖淫者越过边境到比利时来工作。因为在这里,她们仍然是不为人知的,也不必作为性工作者去注册登记。这些人根本不想让她们周围的人和家人知道,她们是靠什么来赚钱的。”
苏菲.杰克勒认为,出卖肉体不跟其它职业一样的一种职业,她也反对把性服务业当作一门庸俗的手艺去宣传。她不认为通过统一的立法管制可以解决卖淫业的黑暗面。除了强迫卖淫之外,许多卖淫者都是迫于经济压力才从事这个所谓的“最古老的职业”。
欧洲理事会马上就会得到专家审议的报告。到底成员国们能否对此达成一致的见解,人们还需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