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号也要打假-德国医疗侦探应运而生
2004年8月24日保险公司当然不赞成这种形式的讳疾忌医,小病不治成大患,秋后算帐,捅下的费用亏空还得靠医保公司添平。如何既鼓励病号及时就医,又防止懒汉无事装病,确实是一个需要研究的课题。俗话说:“信任诚好,监督更佳”。但是广泛督察费时又耗资,不如重点监视来得痛快。由此,一群身份特别的医疗侦探便应运而生。
既然是侦探,首要任务是跟踪、盯梢,把握一手的证据资料。一旦确认被监视人生病是假,躲懒是真,便将以证人身份与被告者对簿公堂。在德国,企业主受到法律的限制不能随便开除雇员,即使个别职工打着病休的旗号另起炉灶,甚至出国度假乐不思蜀,假如没有确凿的罪证,炒人鱿鱼也绝非说开就开那么简单。有了医疗侦探,这个问题得到了解决。
海柯.玛涅偌便是这样一位私家侦探,更确切地说,是一位医疗侦探。他每天所做的事情不外乎是按照老板的指令,监视嫌疑病号。从法律上来说,跟踪、偷拍或者摄像都不为过,但是破门而入就玩大了,事实上,他也不需要这样做。因为偷懒称病的家伙很喜欢出门散心。
玛涅偌说:“他们会去游泳池游泳,或者到酒馆里喝两盅,这一切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甚至有一次,我的一个同事眼看着跟踪对象进了妓院,他的精神好得很嘛。”
迄今为止,玛涅偌的侦探成绩硕果累累。这也不足为奇,因为找上门来的雇主如果没有十分的把握也不会平添是非。这里有一重道义上的障碍:病号是弱者,本应得到同情和帮助,假如雇主疑心病重弄错了对象,岂不是颜面尽失,尴尬到顶?
一位名为丽莎、病休在家的雇员表示:“如果我的老板派人监视我,我一定会感到非常失望。原因很简单,他根本不信任我嘛,我不知道自己将如何再为他工作。”
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说得简单,生病的职员有义务合理地调整日常生活,以便尽快康复重返岗位。他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完全是视病情而定。比方说,脊椎病患者允许去游泳,而流感患者不行,但他可以穿得暖暖和和地去公园散步。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字里行间有无数的缝隙供投机取巧者游刃有余。这也正是许多人事管理者对医疗侦探嗤之以鼻的原因。
一家教会组织的行政负责人瓦尔特劳德.艾伯勒认为:“雇佣私家侦探的做法治标不治本。假如我是雇主,宁可将这笔费用省下来,用于调动职员的劳动积极性。”
艾伯勒举例说:“有两个清洁工,她们轮流做着同样的工作。其中一个年纪大些,身体弱些,偶尔有头痛的毛病。如果让这位清洁工在她身体不适的时候改做轻松一些的厨房工作,在我看来也合情合理。只要她在头痛之日打声招呼,我们便能灵活安排她的任务,如此一来,她的收入不减,我们也少了包袱,皆大欢喜,不是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