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新憲法草案問世
2012年11月30日廣告
開羅
伊斯蘭人士佔多數的埃及制憲委員會批准了新憲法草案,並將提交全民公決。制憲會議主席加裡亞尼(Hossam al-Ghiriani)周五(11月30日)在開羅通報說,在通宵會議上,制憲委員會對所有234項條款均進行了表決,並都以全票通過。不過,重要的反對派政黨和社會組織對制憲委員會的工作進行了抵制。新憲法草案規定:「沙裡亞法的基本原則」是埃及未來立法的「最重要源泉」;伊斯蘭是國教、阿拉伯語是官方語言;總統一屆任期為4年,可連選連任一屆。新憲法將取代前總統穆巴拉克時代制定和實行的憲法。自由派和世俗派政黨和政治團體及基督教會的代表在最後階段抵制了制憲委員會的工作,指責控制了制憲委員會的伊斯蘭人士強行將伊斯蘭價值作為國家憲法的取向,試圖使埃及變成伊斯蘭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