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不為延長美國豁免權投票
2003年6月12日廣告
一年前,經過激烈的爭論,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聯合國1422號決議,決議決定給予美國12個月,在這段時間裡,即使美國參加聯合國軍事行動的士兵犯下戰爭罪也不予追究。
華盛頓為了逼聯合國作出這一決定,威脅聯合國說,否則美國將對延長聯合國部隊在波士尼亞的投入投反對票。在這一威脅下,安理會其他14名成員同意了對美國作例外處理的條款。
那時,德國還沒有進入安理會。從今年1月1日開始,德國才成為聯合國安理會10名非常任理事國之一。作為積極倡議國際刑事法院全面權威的國家,德國政府不打算同意對個別國家作例外處理。柏林認為,美國提出的這種做法有可能會葬送國際刑事法庭的權威。
由於聯合國規定的12個月期限到6月30日到期,美國於上周提出了默認延長豁免特例規定的願望。好幾個國家要求安理會就此進行公開辯論。這些國家包括加拿大、紐西蘭、瑞士和約旦。
加拿大駐聯合國大使保爾.海因貝克爾說:「我們要獲得明確表示我們對法庭的支持態度的機會。」這些國家之所以提出這個要求,是因為,否則可以每年不經辯論,不給人以棄權或投反對票的機會,使美國的這一特權成為一種習慣性法律規定。
但外交官們毫不懷疑,聯合國安理會將會重新通過美國公民面對國際刑事法院的豁免權。一個西方外交官說:「否則就會危害聯合國和平部隊的投入,會在公開的世界舞台上重新爆發象伊拉克戰爭前那樣跟美國的衝突。」
美國本來已經同意了國際刑事法院的建立及有關規定。克林頓總統在國際刑事法院建立協議上的簽字卻被他的繼任人布希收回了。華盛頓想要避免美國公民被送上國際法庭的尷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