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通過減少排放廢氣新計劃
2006年6月29日按照德國第二個國家二氧化碳排放量分配計劃,工業企業和發電廠未來每年只允許排放總計4億8千2百萬噸的二氧化碳。4億8千2百萬噸是個什麼概念呢?這就是說,要比現今的排放量減少大約3%。德國環境部長加布裡埃爾深知,這樣的計劃肯定不會使工業界滿意。「如果我們保持老的4億9千5百萬噸的最高標準,象德國工業聯合會在致聯邦總理梅克爾要求的那樣,那麼工業界得到的許可量將超過它們的實際需要。最終導致的結果將使有害氣體排放量繼續增加而不是減少21%。」
所謂減少21%是說,在1990年排放水準上減少21%,這是聯邦德國在京都議定書框架下所承擔的義務。德國希望通過第二個國家廢氣排放量分配計劃到2012年達到這一目標。為此目的工業界必須減少1.25%的廢氣排放量。而能源供應企業必須減少15%的廢氣排放量。加布裡埃爾部長強調:「我們的目標是要建立效率高,廢氣排放低的新型火力發電廠。第而個國家廢氣排放量分配計劃就是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有關關閉所有熱電廠,完全利用天然氣發電的想法是不切合實際的。我們必須繼續發展煤炭技術,提高發電效率,並開發先進技術,幫助其他國家在利用煤炭發電時,不再像我們過去那樣,排放那麼高的的二氧化碳。」
加布裡埃爾認為,這涉及到技術轉讓和技術出口問題。而德國的第二個廢氣排放量分配計劃就是要鼓勵企業界在發展中國家和經濟騰飛國大力投資電廠的現代化改造,並將節省下來的廢氣排放量記在國內自己的戶頭上。「這種轉帳式的記帳額最多只能是12%。這是因為我們不希望德國本土什麼都不改進,而全部轉移到國外去。也就是說,企業可以出口資本, 出口技術,用較為便宜的價格買進二氧化碳的降低量。達到雙贏。」
環保組織和消費者保護組織目前對政府仍將繼續無償地分配二氧化碳排放量許可證表示不滿。它們認為,二氧化碳排放許可量許可證實際上已經可以企業之間相互自由買賣了。比如多製造了廢氣的單位可以花錢購買排放權,少製造了廢氣的單位有權出售手中掌握的,用不完的廢氣排放權。而一些像RWE等能源生產大公司還往往將因此而帶來的附加費用轉嫁到老百姓頭上。加布裡埃爾部長認為, 這些企業通過轉嫁給用戶所獲得的利潤就有60到80億歐元。但他對此無能為力。「如果想要制止這種隨意找藉口提高用電價格的行為,必須引入歐洲電力市場的競爭機制。德國政府正在進行這方面的工作。這個問題也將是歐盟擔任輪值主席國期間的一個重要議題。」
如果能夠引入這種競爭機制,那麼一部分二氧化碳排放量許可證肯定將在拍賣市場上拍賣。但是要到那一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