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與國際刑事法院的對立何時休?
2004年9月9日美國是國際刑事法院的簽字國,但它同時卻是該法院的最尖銳批評者。一段時間以來,雙方之間的衝突雖有所緩和,其間的矛盾卻遠未得到解決。
國際刑事法院的成立是國際法歷史上的一座里程碑,還是美國的對手可以用來攻擊華盛頓政府的一件致命武器?自該法院2002年7月成立以來,對此問題的看法,迄今依然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歐洲各國是國際刑事法院的最鮮明的擁護者,其中又以德國與荷蘭最為堅定。而美國則是該法院的最大反對者。此外,俄羅斯、中國和印度等重要國家迄今也拒絕批准該法院 。
國際刑事法院的擁護者希望,反對者們能夠在首批審判程序結束後消除其對國際法院的疑慮。法院的首批審判案將不是華盛頓所擔心的那樣會涉及阿富汗或伊拉克,而是涉及剛果民主共和國這個危機地區。今年6月中旬就任的法院總檢查長奧坎波已經向該國派出調查委員會。不過,調查範圍將限於國際刑事法院正式成立的2002年7月1日以後所發生的涉嫌戰爭罪。
奧坎波現在也已開始處理第2個案例。烏干達政府請求國海牙調查該國東北部一個難民營的大屠殺事件。發生於今年2月的屠殺事件中共有200多人死亡。
被推翻的原伊拉克獨裁者薩達姆.候賽因將不會被送往海牙,其理由很簡單,原來,與剛果(金)和烏干達不同,伊拉克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的簽字國,因此,這些國家不受該法院管轄。
雖然希望將美國總統喬治.沃克.布希送上國際刑事法院的人不在少數,但海牙對他卻無能為力。該法院的檢察官們在收到呼籲對這位美國總統立案調查的信件後,只能將它們扔進字紙簍。原因就在於,不論是美國還是與訴訟相關的國家都還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的協議國。
有關剛果(金)和烏干達的審判案對於國際刑事法院的贊成者來說十分重要,但海牙的法官們仍希望,該法院未來經手的案件將控制在有限的範圍內。因為,國際刑事法院的首要意義在於,成為一種壓力手段,促使各國制定必要的相關法律。
只是在當事國缺乏審判戰爭罪犯的先決條件的情況下,海牙法院才有權宣佈對相關案例負責。就德國而言,聯邦政府已制定了國際民法訴訟法,根據該法,戰爭罪、侵犯人權罪和民族屠殺罪都可以在德國國內受到法律追究。只有當各國別法院難以勝任的時候,國際刑事法院才能伸以「援手」。
不過,目前還不是所有國家都確信這是通往現代國際法的正確道路。在簽署了國際法院規約的大約140個國家中,只有94個國家遞交了批准書。而迄今也沒有跡象顯示華盛頓政府將改變其對國際刑事法院的態度。過去兩年,華盛頓在聯合國安理會強行通過了美國公民不受國際刑事法院審判的豁免權。今年,華盛頓撤回了參與聯合國和平使命的美國部隊。此外,數月來,美國從許多國家那裡得到不會把美國公民送交海牙國際刑事法院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