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老手卻淡忘交通規則
2007年8月25日初看之下,埃姆尼德研究所受「讀者文摘」委託進行的一次交通規則理論測試調查結果似乎不賴。測試項目是與安全有關的三項:剎車距離、斑馬線和安全距離。測試對像是擁有十年以上駕車經歷的人。
60%接受調查的駕車人知道,車速五十公里時,正常剎車距離大約是25米,16%的人認為剎車距離還要長一些,而15%的人大大低估了至車子停下來所需的距離,他們的回答是十米。
90%的司機知道,斑馬線上不允許泊車。有了十年以上駕車經驗後,80%的測試者還能回憶起,斑馬線上超車屬於違法。但是,20%的人已將在斑馬線上不得停車的規定忘得一干二淨。
82%的「老手」們還記得,與前車的距離應是以公尺計算的車速的一半。12%的人錯誤地認為車距要短得多。6%的測試者已然完全忘記。女性駕車人在這一項上的測試結果要差一些:答對的佔72%,回答正確的男性駕車人比例為93%。
理論與實踐
作為埃姆尼德研究所測試調查的補充,「讀者文摘」對一百名駕車人做了隨機調查,要他們回答官方駕照考試中十項正式理論題。結果是,答案全對的只有一個人。如果像被隨機抽樣調查這樣參加駕照理論考試的話,大多數人恐怕都會不及格。
一百名參試人中有89人不知道輪胎紋路的最低標準深度應是多少。正確的答案是:1.6毫米。巴伐利亞州駕駛員協會的魏斯曼就此警告說,遇上雨天,輪胎上的紋路越淺,車輛的地面附著性就越低。
許多人也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如果前面有一輛巴士車打了示意燈,你該如何處理?正確的回答是:只要巴士還在行駛,便不能超車。而在巴士停下來後,只能以步行一般的速度超它。
調查結果中有意思的地方還有:一百人中只有二十人在遇到拋錨或出事故時會擱錯三角警告牌。而交通規則對此本來有明確的規定,那就是,在正常流量的公路上,三角警告牌應擱置在距當事車輛一百米的地方。就此,交通專家維斯曼在「讀者文摘」上提供了兩個參考建議。其一是,當事人在沿著車道運動時應將三角警告牌放在自己的胸前。其二,如果出事地點是在彎道或坡道後面,則不妨將擱置三角警告牌的距離再延長一些。
誰如果想測試一下自己的交通規則熟悉程度,可以在9月號「讀者文摘」上做。這一期上列出了所有十個測驗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