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各国财长在布鲁塞尔达成协议,允许濒临破产的银行在特定条件下获得欧元稳定机制(ESM)提供的财政援助。其前提条件是,相关银行必须首先尝试从私人投资者那里获得资金,然后再向国家级银行基金求救。只有在这两种尝试未果后,银行才能申请从欧元稳定机制中获得帮助。欧盟各国财长决定,该制度执行的前提是设立欧盟内统一的银行监管机制,另外还要修改各会员国的法律。比如德国现行法律禁止银行直接从欧元稳定机制中再次融资。德国财长朔伊布勒(
Wolfgang Schäuble)在布鲁塞尔保证,德国政府有修改相关法规的明确意愿。